广东召开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产品质量技术帮扶行政指导会
发布日期:2024-03-1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质量安全,全力推动广东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3月14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产品质量技术帮扶行政指导会。会议由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主办,广东质检协会、中国电研CVC威凯、广东质检院、CQC、省电动车商会共同协办。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武,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处长陈业怀,省局质量监督处、执法监督处、标准化处、认监处、新闻合作处,惠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领导,以及广东省内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的生产销售单位、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等23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议,近3万人参加了线上会议。


图1会议现场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武在会上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抓好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安全监管的严肃性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汲取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排查短板弱项,将隐患问题解决在小,化解在萌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稳定。二是要扎实开展好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行全覆盖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开展一体化监督抽查,全面加强3C认证监管,全面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三是要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平台管理责任,强化认证机构责任,强化行业共治责任,强化科普宣传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质量提升起来,做大做强广东电动自行车产业,推动质量强省建设。


图2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局质量监督处处长陈业怀详细介绍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质量安全情况,强化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监管整治工作情况,并就如何抓好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的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他指出,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新的国家标准要求,尤其是生产企业要对照标准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落实好质量安全责任。



图3省局质量监督处处长陈业怀开展行政指导和政策宣贯


  省局执法监督处处长廖家恒指出,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立足职能,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专项整治行动。他强调,将依法加大对更换电池类型、品牌、型号和参数,故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实车配置与认证状态不一致,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图4 省局执法监督处处长廖家恒在会上发言



  省局标准化处四级调研员蔡捷章指出,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采用标准的技术指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标准指标中合理、不合适的可及时反馈信息,推动标准指标的及时修正,同时鼓励我省企业深入参与标准化活动,增强标准主导权。


图5 省局标准化处四级调研员蔡捷章在会上发言


  省局认证处四级调研员蒋文芳要求各认证机构在受理电动自行车CCC认证申请时要充分研判产品风险,对于存在“擦边球”“失效证书转机构”等情况坚决不予受理;切实落实全流程监管责任,在产品一致性上要严格把控,坚守安全红线,优化全流程管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实施的有效性。


图6 认证处四级调研员蒋文芳在会上发言

  会议邀请了中国电研CVC威凯、广东质检院、CQC等“产品医院”有关专家现场授课,并开展一对一技术帮扶。还邀请了龙头企业代表就如何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作了经验分享。


图7现场开展技术帮扶


  接下来,广东将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两项标准的落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行动。